根据工作要求,现对2024年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编号21)进行销号公示。
反馈问题:能力建设有欠缺。大部分县(市、区)的总磷污染防治技术力量缺乏,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偏弱。督察发现,一些县(市、区)生态环境、农业等部门的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欠缺、装备配备达不到规定要求;有的县(市、区)资金截至督察进驻时仍没有到位,其中井冈山市能力建设的资金落实率比较低。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农业等部门执法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整改措施:
1.加强县(市、区)生态环境、农业等部门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聚焦“队伍精干、装备精良”目标要求,对照《江西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抓好市县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全面提高环境监测能力、执法能力和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整改成效:
1.已组织开展2025年吉安市生态环境执法技能比武竞赛,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的方式,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根据监管能力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已完成设备采购,设备已到位并进行了验收,开展了新购设备使用操作培训。抓好市县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各县(区)均已完成执法装备标准化配置和监测能力建设任务,提高了生态环境监测、执法和应急处突能力。
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保整改办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13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市生态环保整改办
问效电话:0796-825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