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4年12月对吉安市中心城区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断面进行了监测。10月份省政府下文同意撤销了河东水厂取水口水源保护区范围,因此从11月份起取消对该水源地的例行监测。
(一)监测点位
吉安市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1个河流型水源地和1个湖库型水源地,其中河流型水源地吉福水厂取水口断面位于赣江上的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湖库型水源地螺滩水库位于青原区。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特定优选项目(33项),共62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参与水质达标评价项目为59项(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基本项目执行表1的Ⅲ级标准,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执行表2、3的标准限值。
评价方法:《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
三、评价结果
本月监测结果表明:吉安市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达标情况统计见附表。
附表
2024年12月吉安市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 省份 名称 | 城市 名称 | 水源名称 (监测点位) | 水源类型 | 水质 类别 | 达标 情况 |
1 | 江西 | 吉安 | 吉福水厂取水口 | 地表水/河流 | Ⅱ类 | 达标 |
2 | 江西 | 吉安 | 螺滩水库(备用水源) | 湖库 | Ⅱ类 | 达标 |